1031 税务递延交换 是纳税人延税 的最后防线
1031 税务递延交换是国税局允许纳税人合法避税的最后防线。这是一项当纳税人用投资的物业与相同种类的物业进行交换时,纳税人可以推迟支付的资本收益税和拿回折旧税。国税局定义的相同种类的物业财产是指所有用于投资目的不动产或者是用于商业行为中生产或使用的贸易或业务。这基本上包括除了您自住的房屋和您的第二栋房屋之外的任何房地产投资。 若要实行有效的交换, 纳税人必须遵守以下一些重要规定:¨交易必须在放弃(卖出)的财产完成过户前开始。 ¨纳税人必须在卖出的不动产完成过户后的 45天内确定要购买的财产。 ¨纳税人必须在卖出的不动产完成过户后的 180天内完成买进交易,或是售出的财产在 规定的报税日期前财产被转移 – 以先到者为准。 ¨纳税人必须将所有的净收益进行再投资。 ¨纳税人必须获得债务数额相等或更大的重置财产。 遵循这些规则,纳税人投资不动产的资本利得税将延缓到新买进的资产卖出时并得以推迟取回折旧税。延缓资本利得税支付为纳税人带来 更大的购买力。此外,通过延迟支付资本利得税,纳税人得到的税务优惠投资到重置财产国税局没有权益。1031税收递延交易也避免了加州预扣税。 转载于:http://www.lilyrealtor.com/?cat=8&lang=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