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美国为何也要交遗产税
不少中国人为了后代的教育、改善经济地位或是转移资产而移民(微博)美国,有的人入籍成了美国公民,有的人获得绿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中国人有将财产传给后代的习惯,这在中国没有任何问题,自己的财产想给后代多少就给多少,但到了美国情形却是大不同,美国是一个“万万税”的国家,特别是对财产转让征税是下手绝不留情。有的人在中国打拼几十年,辛辛苦苦积累下不菲的家产,获得了美国绿卡是喜事,但如果过世,积累的财富就面临被“山姆大叔”征收高额遗产税的风险,即使这些财产是在中国,而不是在美国,“山姆大叔”也是一视同仁,该征税就征税。在资产转让上,美国税法对三种身份的人有着不同征税规定,这三种人指的是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非常住外国人。一些大陆人士获得了美国绿卡,开始了“内在美”的生涯。老婆孩子在美国生活,老公在大陆做生意。看起来钱有进路、一有风吹草动后有退路。但殊不知在美国的法律下,永久居民依然是外国人,不受美国的领事保护,但在缴纳遗产税上却是与美国公民享受一样的待遇,那就是此人一旦去世,他在全球各地拥有的财产要留给子孙,首先要过的关就是要不要缴纳遗产税。
在征税上,美国是“以人为本”,只要你是美国公民或是永久居民,不管你的财产在哪,在中国也好、美国也罢,到了天涯海角,都跑不了可能被课税的状况。即使是非长住美国的外国人,如果在美国有资产,“山姆大叔”会先判定此人是否属于在美国正式居住,一旦答案是YES,好了,这些人资产转让金额超过豁免额也需要纳税。“山姆大叔”这一招够狠,老爷子在中国打拼一辈子积攒的财富,只因拿到了一张绿卡,不仅无法全部留给后代,到头来还要向“山姆大叔”进贡。说起来这也不能全怪“山姆大叔”霸道,申请绿卡、成为美国公民,是个人的选择,既然选择了美国,就要按照美国的税法缴税。
大陆人士与美国公民结婚的人士中,女性嫁给美国公民的比例要多于男性娶美国女公民为多,而且女性获得丈夫遗产的几率也较大。美国税法对非美国公民继承美国公民遗产很不利,在婚姻关系中还有两种情形会对继承遗产造成不同的结果,而这就要看是美国公民留下遗产还是继承遗产。比如丈夫是美国公民,妻子从大陆移民美国只拥有绿卡,如果丈夫去世,妻子不享受无限婚姻扣减。来自大陆的妻子当然可以继承丈夫留下的遗产,但前提是这位来自大陆的妻子,在扣除遗产免税额后必须马上交遗产税,否则“山姆大叔”不会让这位绿卡持有者继承任何遗产。
美国人这时候很精,不是美国公民的人继承美国公民的财产,如果哪一天这位外国人不在美国居住而是带着全部财产回到原籍国居住,那美国的财产不等于被外人拿走了吗?在这种情况下,不是美国公民的人要想得到配偶的遗产而不先缴纳遗产税有什么办法呢,办法是有的,常规的做法就是公民配偶生前要设立好家庭信托。设立家庭信托的好处是健在的非公民配偶可以享受公民那样的无限婚姻扣减,而不用在继承遗产时马上缴纳遗产税。当然设立家庭信托有很多严格的规定,其中一条是必须找一家美国银行或信托公司作管理人。
如果上面提到的那个大陆女性是美国公民,而她丈夫只是永久居民,这时的情形会有不同。这位女士的丈夫过世,她却可以享受无限婚姻扣减优惠。老公的遗产可以全部转给老婆名下,而且不用马上交遗产税。
发布: 2014-01-26 作者: 乔磊 来源: 网易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