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在美国

  美国的税法一向被誉为美国最复杂的法律之一,种类不胜枚举。随着近年来遗产税起征点的不断调高,它已成为富人的独有税种,意在制衡美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兼顾社会公平。美国的遗产税是个人资产转移税的一部分,也是联邦税中税率最高的一种。政府规定遗产包含了一个人生前的所有的财产,其中包括动产、不动产、股票、债券、保险收入、退休金等。但并非全部遗产都要纳税,纳税的部分是在扣除了丧葬费、生前债务、慈善捐款以及个人豁免额等之后所余。

  联邦遗产和州税

  美国联邦遗产税今年的起征点为每人525万美元,超出部分以税率40%征收。如果夫妇两人同为美国公民,他们共可将1050万美元的财产免税或捐赠给他人。夫妻之间的财产继承不用交任何遗产税,值得一提的是,遗产如果是捐赠给政府认证的慈善机构,受捐的慈善机构也可以免税。

  对于美国富人而言,想继承一份丰厚的遗产,并不是交完联邦税后就可以万事大吉的,还有州遗产税。美国许多州,例如纽约、康涅狄格和华盛顿特区都要对其所辖居民的遗产税进行二次征税。各州的豁免额和税率也不尽相同。目前,大部分州的豁免额在100万至200万美元,纽约州的豁免额是100万美元,100万到1000万美元的遗产税率为5.6%,大于1000万美元的税率升至16%,而对遗产税最“黑心”的州政府当属华盛顿州了,一旦其州居民的遗产超过200万美元,州政府就要对其征收最高达19%的州遗产税。而豁免额最高的非特拉华州和夏威夷州莫属,他们的免税额度和联邦政府一致,为525万美元。

  遗产税的起征点一直是富人关注的焦点,在美国,它是根据通胀和政治风向调整的。在政治全面左倾、社会需要均贫富的时候,遗产税的起征点会降低,在经济走势良好时期,它的起征点也会大幅提高。

  就拿近10年来说,美国联邦遗产税的起征点从2001年的67.5万美元一直猛增至2013年的525万美元。超出起征点财产的税率每年也都在变化,2001年的税率是55%,2008年为45%,2012年则降至35%,而2013年则为40%。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对美国的富人来说,具有特殊意义,它被称之为“快乐的死亡年”,因为这一年的遗产税破天荒地被开了“天窗”,即在这一年去世的富人后代继承的任何遗产都不需要缴税。次年,联邦遗产税的个人豁免额大幅提高到500万美元,超出豁免部分的税率为35%。2012年,个人豁免额微调至512万美元。2013年,遗产税的起征点仍高达525万美元,一对夫妇遗产税的免税额度可高达1050万美元,而据统计,在美国有1.2亿家庭,其中仅有600万家庭户均财产达到600万美元,占美国家庭总比的5%,而其财产在1000万美元的家庭则不到1%,因此,现如今的遗产税起征点对普通美国民众影响甚微。

  遗产税是把双刃剑

  美国的遗产税自产生以来,关于其存废的争议就从不间断。支持者认为遗产最大的作用是调节社会的收入平衡,劫富济贫,让政府把钱花到更需要帮助的人身上。更重要的是,它还可以减少联邦预算赤字。遗产税的支持者中甚至不乏一些富人,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后代不劳而获坐拥亿万家产,成为社会的寄生虫。2010年,包括比尔·盖茨父亲老盖茨在内的数位富豪还曾联名签署“呼吁保留遗产税”的倡议书,建议通过保留这一税种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从而保障社会在教育、医疗等公共领域的福利。

  保留遗产税另一个不可忽视的作用是促进美国富人捐款行善。由于富人将遗产捐献给慈善机构或将其用于建立慈善基金可以免除很大一部分遗产税,因此一些富人宁可捐钱行善,也不愿意把钱直接交给政府。这样一来,美国的私人慈善家就自然成了社会福利项目的重要贡献者。无论富豪们对慈善事业的善行是出于何种目的,无可否认的是他们的慷慨捐助对于社会公共事业的贡献不容小觑。

  而反对的声音主要来自于家财万贯的富豪和一些小企业主。他们认为公民在挣钱时原本就要缴纳收入税,死后再次缴税,属于“双重课税”。这也将阻碍储蓄和投资,制约经济增长。高昂的遗产税还可能迫使富豪移民他国,使美国本土流失更多的资产,经济失去活力。而遗产税的存在并没有给美国政府创造料想中的巨额收入,一是因为拥有资产超过500万美元的美国公民并不多。再者,富人总是会花大量金钱去雇用律师和会计打理自己的遗产,从而逃脱纳税。美国前财长劳伦斯·萨默斯说,美国每年继承的财产有1.2万亿美元,而2012年遗产税仅收上来140亿美元,大约仅相当于总继承额的1%。因此,美国政府征收遗产税时,总是大投入、小回报,显得有些得不偿失。

  遗产税征收的对象是资产,而非收入,因此,一些运行不佳的小企业主,包括以家庭为单位的农场主,往往会因为遗产税的征收而直接导致破产。试想,对于一家经营困难的小企业或者农场而言,遗产税的征收将使他们背上沉重的债务,他们的后代虽然坐拥这些资产,却因经营困难,已多年没有从生意中获取经济回报,因此遗产税的征收可能会直接导致其破产。如此一来,遗产税的征收反而制约了小企业的创立与发展,从而导致经济发展停滞、失业率上升的恶果。因此,2010年以来,堪萨斯、北卡罗来纳、俄亥俄和俄克拉何马州纷纷取消了州遗产税,这些地方也成了纳税人较为理想的退休之地。

  专家支招 合理避税

  纽约州的执照律师胡虎平告诉记者,父母若想将房产留给孩子,生前赠与和死后遗赠在税上相差颇大。举个例子,如果父母买了一套10万美元的房产并在生前就将其转到孩子名下,父母过世后,若该房产价格涨到30万美元,孩子将其卖掉兑现,那他们就要向政府基于这20万美元的盈利交税。而同样还是这10万美元购入的房产,在父母过世时升值至20万美元,并作为遗产留给子女,子女接过房产待其升值至30万美元时,再将其抛售,要支付的税金就基于卖出价格和接手遗产时的价格差,也就是10万美元,此时,子女只需对这增值的10万交税。这样一进一出的税金相差颇大,尤其是在房地产涨势良好的时期。

  很多在美国置业的中国土豪看美国的遗产税犹如隔岸观火,以为跟自己毫无关系,其实不然,525万美元的遗产税起征点是针对美国公民和美国永久性居民的,对于在美国的外国公民,其遗产税的起征点立刻降至6万美元,而对于在美国置业的中国人来说,他们的房产价格往往远大于6万美元,他们百年以后,若是想把在美国的房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他们的子女就将面临高昂的遗产税,所以,对于在美国购房置业的外国人而言,如何在有生之年处理好自己在美国的财产颇为重要。胡虎平律师则建议,在美国置业的中国人应及早聘请相关律师和会计师做好财产规划,未雨绸缪。

发布: 2013-12-02    作者: 沈秋莎     来源: 陆家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