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上面二维码或coryzhou2001加入麻省房产网微信群



移民法热点问题答疑

问: 我的I-526案件已递交, 但由于孩子在美国读书,我能在I-526等待批准期间以B2的方式去美国探访孩子吗?
答: 首先答案是肯定的。你可以在I-526等待批准期间通过B2签证到美国。 当然由于你的移民动机已确立,为达到成功拿到B2签证的目的, 你需要有特定的事项和理由。比如: 参加孩子的毕业典礼; 对于子女在18岁以下的家长,到美陪同孩子过春假秋假及其他法定假日,如感恩节,圣诞节等等。

问: 我拿到绿卡后不久即和太太一起回到中国, 这次入境被边境官员审核了许久并给出警告, 请问如何才能保住我的绿卡?
答: 首先, 按照法律规定,绿卡持有人应该在美国一年内住满半年。如果你的确这几年内要在中国工作,你应该主动建立有效证据证明你在美国有足够的牵挂,使边境官相信, 你在美国不能长住是有迫不得已原因的, 比如: 你的配偶及子女长期居住美国,而你年迈的父母在中国需要照顾,即使如此, 你还是应该尽早想出权宜之计,否则长此以往,还是会出现麻烦。

问: 我来美 已两年半, 今年没法赶上H1B的配额, 我来美之前在我父亲的公司工作了一年, 我可以申请L-1签证吗?
答: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 ,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 以递交L-1申请之日起算, 往前推3年,至少你有一年的时间在海外公司工作,既然你已经在美国连续居住了2年半,所以不符合L-1申请的条件。

 

鉴于潘雅然律师在移民方面的丰厚经验,潘律师愿意随时为您提供移民法方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