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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热点问题答疑

(2012年12月3日)

问:我入境的目的是参加在美企业培训。但边境官员在我I-94卡上授予的签证类别 为B2, 而不是B1。 我需要对边境官的错误进行修改吗?如何改正这个错误 呢?
答: 首先, 如果入境的目的是参加由相关美国公司提供的企业培训, 而不是个人的观光旅行, 你应该立即 向边境官指出I-94卡上的签证类别错误。 如果你的证据齐全, 边境官会立刻改正你I-94卡上的入境记录。 如果你当时没发现这个错误, 一旦发现后, 你应当去国土安全局下属的边境保护部门要求改正。 只要证据齐全, 错误会很快被订正的。

问: 何为B1替代H-1B的申请? 有何具体要求吗?
答: B1替代H-1B是指B1签证身份持有人进入美国后, 在边境官授予的在美合法 居留期间履行和H-1B持有人相同的工作。 其具体要求是:

  • 申请人要有至少本科或以上的学历
  • 其学历与其在美的工作相关联
  • 国外公司支付B1持有人在美工作期间的工资
  • 在美居留的期间最好不超过半年

问: 听说移民局对OPT申请有新的规定, 能简单总结一下吗?
答:移民局于2012年7月份对OPT申请的截止期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政策。 简要 概括如下:

  • 学业完成之后OPT的申请: F-1身份的持有人可在其学习计划终止前的90天, 或终止之后的60天内向移民局递交I-765的申请。
  • F-1身份的持有人必须在指定的学校官员(DSO)将OPT申请的建议输入到SEVIS之日起30日内向移民局递交I-765的申请。
  • 递交I-765申请之时, F-1身份的持有人必须向移民局同时递交在30天之内由指定的学校官员签署的新的I-20表格。 否则, OPT的申请将会被否决。
  • 如果F-1身份的持有人在DSO将OPT申请的建议输入到SEVIS系统后的30天内不能及时递交I-765的申请, 一定要及时通知DSO, 这样DSO可以及时取消在SEVIS系统中的对F-1身份持有人的OPT建议, 并重新输入一个新的OPT的推荐。

 

鉴于潘雅然律师在移民方面的丰厚经验,潘律师愿意随时为您提供移民法方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