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上面二维码或coryzhou2001加入麻省房产网微信群


原地踏步!7月EB-5排期公告出炉!


近日,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在其官网上发布了7月份的EB-5签证排期,仍然包括最终裁定日(FAD)表和递交申请日(DFA)表。其中,最终裁定日(FAD)表上,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EB-5签证截止日期与6月份的一致,仍为“2014年2月15日”。而递交申请日(DFA)表(允许递交I-485申请的表格),截止日期依然是“2015年5月1日”。

  侨外移民专家表示,根据最终裁定日(FAD)表,自2016年7月1日起,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区域中心投资,凡优先日在2014年2月15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的申请人,有资格得到广领馆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而在I-526审批阶段且优先日期没有达到截止日期的申请人,由于目前最新的I-526平均审批时间保持在16.2个月左右,因此获批签证或绿卡需要多等待的时间,大约为12个月左右。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DFA表,如果主申请人或主申请人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I-526已获批且身在美国,若其优先日期是在2015年5月1日之前,那么可以不用等到有可用的EB-5签证名额,即可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或递交NVC申请表格。虽然因表一中的排期截止日期影响不能马上获批绿卡,但所有可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的申请人就可以在美国合法居留,正常工作或学习,还可以申请回美证,直到其优先日期早于或等于FAD表中的截止日期,就能获批绿卡。

  侨外移民专家提醒,国务院版本的DFA表格中截止日期,一般会保持不变,而最终是否执行的悬念,在于移民局的态度。移民局将会在接下来的一周内,在移民局官网上公布是否启用国务院版本的DFA表。而根据此前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主任Charles Oppenheim在IIUSA年会上的预测,DFA表有可能会在2016年10月和11月这两个月重新启用。

  因此,优先日期在最终裁定日(FAD)表和递交申请日(DFA)表公布的日期之间的申请人,还需等待一周内移民局官网公布的最终执行版本的排期表,再确定是按照表一还是表二的截止日期来递交I-485申请。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布: 2016-06-20    作者:     来源: 直通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