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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房演义之 [ 反客为主 ] (下)

上回书说到房客米肖拼尽全力,用五个月时间还清三年里积欠的房租。當欠款即將付清時,她態度轉趨強硬,開始全線反攻。她的反攻戰略絕不同於司考特,而是同時致電市政府健康、建築標準、供水、消防和安省電力安全五個部門,要求他們各自上門檢查,齊挑這座房子的毛病。我找了個機會問她,既然房子如此不好,我这个房东又这样不堪,何必不搬走换个好房,好房东?她先说,因为再也找不到這個價錢的四睡房。又说,她在这里住了四年,这里就是家,她永远不搬。她就是要耗费我成千上万的钱,让我变成跟她一样穷!

檢察員一個接一個。或全無問題,或小改過關。只是最後一项建築標準檢查,涉及多方面,有些麻煩。牆體、門板有裂縫,窗玻璃破損,瓷磚有缺,地磚鬆動……其實窗玻璃在米肖搬進來之前并无缺裂;主卧室门严重损坏肯定是他二人打架所致;至于牆上 (plaster) 的细微裂縫,那是五十年以上老房的常見現象,看房時所見甚多。我问检察员,这座房与街上的多数房屋相比,是不是比一般更好的水平?答是。从现状看,主卧室门因何损坏?答人力。儘管如此,但市法規規定,牆上不能有裂縫,别的房我不管,因为我无权进去。而且不管损坏责任为谁,市政府只能要求房东来修。你不修?市政府会雇人来修,由房主交钱。你不交?市政府会把钱加到地税上。再不交?市政府可以拍卖你的房子!因为争论损坏责任,也因为米肖只准我在周末她在家时进屋,所以维修起來頗為費時。終於有一天,一紙命令貼在了門前,市政府限两周内修好以下三問题,逾期市政府將採取行動並加罰款。我只好忍气低眉,请米肖允准,用两周修完交差。

至此,我已被她整得身心俱疲,只想甩掉这个包袱了事。怎奈法庭又两次三番否定我的申请,甚至因为她是单身母亲而法外施恩。在法庭陳詞時,我想起了京劇《智取威虎山》中楊子荣的台词:“今天是有他没我,有我没他,留他留我,三爷您随便吧!”我把大意译成了英语,当然没有提杨子荣是谁。我要说的是:这座房子,米肖若不走,我走,反正不能与她共处了。于是只得卖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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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第二座房,米肖住在上半两层,所以有四睡房。)

米肖一見卖房牌子,立即致電我的經紀:你知不知道這房有大問題 ? 你怎能幫助房东推卸責任 ? 經紀好言相勸:如果換了房东,問題更好解決;如果卖不成,這樣僵持下去,對誰都沒好处。米肖自有她的慣性思維,她開始為卖房層層設障。先是所有看房者必須有 24 小時書面通知,電話不算數,害得經紀疲於奔波。每當她遇到看房者,必大講房子和房東的壞處,誰不聞而生畏 ? 當房子上市三個月,我不得不兩次降價後,终於等來一個認真的買主。她又講,車庫裡有大量垃圾,一定讓房東清理掉。其实那都是房客包括她自己的雜物,我如何清理 ?

房前草地上,終於掛出了“已售”標牌。我剛剛鬆一口氣,以為一切麻煩都“俱往矣”時,米肖的電話來了: “我感到震驚。你別以為事情完了,咱們法庭上見 ! ”米肖絕不理解適可而止,過猶不及,或得饒人處且饒人,但她似乎對“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無師自通。就在房屋已經易手三週以後,我又一次被米肖告到了公堂之上。這一次她要算總帳,向法庭提交了一寸多厚的材料,告我辱罵、骚擾、不維修房屋等種種罪名。我心想已不是房東,你不走我走,還能把我怎樣 ? 法官一時難断,推敲了幾天後各打五十大板,說辱罵、骚擾不成立,卻須賠償房客五百元以補維修之責。米肖洋洋得意,我則含憤上訴。誰知判官根本沒有耐心讀完我的七頁辯詞,只看了第一頁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憐這次輪到我隱跡逃遁了。我與米肖講不清道理,又打不贏官司,只好走為上計,不再奉陪。結局:我至今欠她五百元。

我迷惑了,我與米肖,誰主誰客 ? 她成了債主,也是與我交手後幾個回合的主動一方。再推及司考特和克里斯,我也一直被動,何主之有 ? 自以為主,而最终非主。一位學哲學的朋友說,这叫否定之否定。有道是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而我的居加房东经历,可以比作中國秀才遇見北美流浪漢,文 ( 語言、文化)不通,理 ( 道理、法律 ) 也不通,是地地道道的文理不通。

忽然想到一個可通之理。我從小所受教育,讲人民當家作主,講主人翁的責任感,卻極少有切身體會。到了北美,自己拥有了房屋,做了屋主和房東時,才真正感到做主人不僅有權利,更重的是責任。一個主多客少的社會,必是一個更健全的社會。在私有制的北美,應能認同這個理吧 ? 所幸東西畢竟還有相通之理,放之四海而皆準乎 ?

2005 年,就是那位學哲學的朋友做生意賺了錢,要投資房地产,買幾十個單元的公寓樓,征求我的意見。我極力以反面教训相告,勸他多想想每月每日實打實的麻煩,少相信不那麼屬實的百分之幾回報。他沒有聽,還是意氣風發地一下投進二百萬,还把自己的住房也押了進去。他就像六年前的我,只是氣魄更大。我想起了《圍城》。当时我想,且待幾年以後,聽他怎麼說。

一眨眼四年过去了,他的大楼还留着。麻烦可能比我少点,因为雇人帮他管,所以收入也比我少。他的总结是:这是投资,别想有收入。可我是两样都要的,那还是不避麻烦吧。

正是:

反客为主作房东,
不避烦难不避凶。
有理有钱仍败诉,
谁叫秀才遇见兵?

( 附言:虽然本文说的都是实事,但为表达主题选的都是负面的素材,略加渲染,读者别被吓着了。本人至今仍乐此不疲,就是因为收入尚可,可以养着我在此没事说书。关于买卖投资房的过程和经济账,将另文叙述。)

(本章完,倒房演义待续)

 

发布: 05/16/2009    作者: 房崇    来源: 文学城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