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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律师仲介客户拿佣金触法

许多华裔赚取业务仲介佣金,但并非任何佣金都有法律保障,律师答应给的客户案件仲介费是不合法的。 华裔社区近期即发生一宗为律师仲介客户,却拿不到一分佣金的案例。

EB5投资移民热络,住在西柯汶纳市的华裔林女士,去年将想申办EB5投资移民的陈姓老板,介绍给阿罕布拉市专办移民的张姓律师。 林女士与张律师口头约定,仲介一名申办客户即给付5000元佣金。

陈姓老板在核桃市开设五金进口贸易公司,并不符合申办EB5投资移民的规定,四下找律师申办,但不是觉得不可靠,就是收费过高。 最后信任林女士,便委请她代找律师。

去年初经林女士介绍,陈老板委托张律师申办EB5投资移民,立案须先支付2万元律师费,案件审核通过付尾款5000元。

林女士表示,去年4月,张姓律师收到2万元律师费后,即开了一张2500元支票给她,先支付50%的佣金,另一半佣金等EB5案件通过再给付,结果她存入这张支票后,却因跳票无法兑现。

经林女士追讨,该律师不理,林女士去年5月就赴阿罕布拉市的小额简易法庭提告,结果7月开庭法官裁定林女士败诉。

林女士说,法官当庭告诉她,她与张姓律师的口头约定虽具法律效力,但依法规定,律师不能将律师服务费分割给第三人作为佣金,所以,即使该律师开立给她的支票跳票,依法也无法追讨,她希望将这个经验教训与其他华裔分享。

律师蔡玟慧指出,律师若将律师费分割出仲介费给其他三人,的确不合法,律师仅能在客户同意的状况下,提供仲介费给其他介绍案件的律师。

蔡玟慧强调,本案中的律师收到律师费后,支付林女士的仲介费本身已触法,是颇为严重的执业违规,一般律师不可能冒这么大的风险明知故犯。

发布: 2012-02-16    作者: 陈慈晖    来源: 世界新闻网